第十五條 學歷、資歷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申報正高級工程師職稱:
(一)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二)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要求,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成績顯著、貢獻突出;或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條件,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且在任現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申報:
1.獲得?。ú浚┘壙茖W技術獎(或相應獎項)二等獎1項以上或三等獎2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2.長期在基層一線或在經濟薄弱地區從事紡織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累計滿30年。
第十六條 專業能力要求
任現職以來,具有全面系統的專業理論和實踐功底,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過?。ú浚┘壱陨弦巹?、科研與技術開發項目1項以上或主持完成過市(廳)級規劃、科研與技術開發項目2項以上,并通過市(廳)級以上成果鑒定。
(二)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過?。ú浚┘壱陨现攸c項目科研、規劃、設計、咨詢、推廣及技術攻關、試驗檢測等專業技術工作。
(三)主持或作為主要起草人,完成過國家標準1項或行業、地方技術標準2項或團體標準3項,并獲批準、發布、實施。
(四)主持科技研發和產品開發項目2項,相關成果經權威部門認定為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并取得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第十七條 業績、成果要求
任現職以來,須同時具備(一)至(四)和(五)、(六)項中的各一項:
(一)獲得?。ú浚┘壙茖W技術獎(或相應獎項)三等獎以上1項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二)省(部)級以上專利獎的主要發明人;或作為第一發明人獲授權發明專利2件并實施應用,經權威部門認定為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并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
(三)主持開發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等已投入生產,經過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鑒定,且可比性技術指標處于國內領先水平。
(四)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制定本行業(或細分行業)的省級以上技術標準,且該標準已在行業(或細分行業)得到推廣,取得明顯的質量提升和經濟效益。
(五)作為主要編著者,出版本專業學術著作、譯著1部以上(本人撰寫10萬字以上)。
(六)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學術期刊上發表或在業界公認的高水平專業學術會議(論壇)上報告的本專業論文2篇。主持完成并已頒布實施的省級以上行業標準、規程等1項可替代1篇論文;授權發明專利可替代1篇論文。